【一、空调噪声的存在】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型商场、写字楼、高层、高密度的住宅越来越多,空调的使用也越来越多,人们在享受空调的过程中得到了舒适,也在使用过程中体会到其中的不足,特别是大型中央空调,不仅影响到建筑内的人,还会影响到周边的环境,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的干扰。现如今,空调噪声污染已成为一大噪声污染问题。
【二、新噪声法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简称2022新噪声法。2022 新噪声法中,将居住建筑(主要含住宅)列为需要保持安静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详见第八十八条)。
第六十二条 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三、法律责任】
由于以前缺乏法律体系的闭环保护,在建设的全过程中缺乏事前公示、事中监督、事后处罚等法律保护,即便噪声超标,也很难明确和追究相关责任。新噪声法和新标准给予开发商、销售企业、监管部门前所未有的法律压力,使其必须正视甚至重视噪声问题。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
(一)居民住宅区安装公共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者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
(二)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
第八十六条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鼓励排放噪声的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与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友好协商,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措施,支付补偿金、异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噪声纠纷。
【四、技术问题】
法律法规提出了制度上的要求,标准规范给出了指标上限值,那么对于空调噪声问题而言,都有哪些需要认真对待的减振降噪问题呢?
1. 针对空调室内外机振动产生的噪声,需要根据不同空调外机的特点、频率比、阻尼比与传递比关系,设计与空调外机匹配的非线性减振降噪基座(配套钢架平台),隔离低频结构声,消除共振效应,降低辐射到室内的结构噪声。
2. 根据空调机组的尺寸、排风口大小和噪声特征,分析噪声源与受影响区域的关系,将空调机组排风弯头更换成消声弯头,进气口设置进风消声器,进风消声器以上部位用吸隔声板材封堵等。此方案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排风机的噪声;另一方面可以在满足设备进风要求的同时,防止热气回流,以免设备宕机,有效降低空调压缩泵的噪声,减少该类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五、结语】
安静令人舒适、健康,有助于人们集中精力,而噪声和嘈杂声令人心烦意乱,使人烦恼。人类数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自然环境基本都是安静的,我们人类的基因也是追求宁静的,只是随着人类的发展,噪声才逐渐蔓延开来,不断污染着人们周围的环境。
新噪声法为人们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的指引,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降低噪声、提高隔声的技术措施,达到甚至优于国家以及地方的限值标准,才能够为安静睡眠、休息静养等人类最朴素也是最珍贵的居住环境提供良好的健康保证。